受控号:LF-FM-JSGC-6
长沙琅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文件
碳化锆粉末产品生产工序设备安全技术规程
电动葫芦安全技术规程
1、 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钢丝绳是否完好,限位开关、卷扬抱闸的动作是否正常,按钮是否灵活,空运转正常后方可操作。
2、 吊物时要保持钢丝绳垂直,不准歪拉斜吊。
3、 不准超载使用,不准吊固定物,不准吊氧气瓶和压力容器。
7、 不允许同时按在使电动葫芦向正反两个方向运行的控制按钮上。
8、 停止操作后严禁将被吊物悬于空中。
9、 不能使用限位器来制动。
10、电动葫芦使用完后应停在指定地方,并将吊钩升至离地面2米以上高度。
11、严禁用湿手或金属物接触电器开关。
批准:刘昭晖 技术部门审核:张义忠、龚永升
编制:李云、王欣 企业标准审核:徐正城、肖正道
2019年 8 月 1日发布 2019年 8 月2 日实施